【海中大樹:鯨魚】鯨魚誤進港如等死?專家建議設鯨魚通報機制

本年香港短期內兩現鯨魚縱影,稍早現身的布氏鯨已魂歸天國。其時,港人掀起一陣鯨魚風,紛紛出海觀賞鯨魚。然而,這種好奇、不節制、法例保障不足,有否加速鯨魚之死?這個答案需要我們一同尋找。在觀賞鯨魚之外,你知道鯨魚的生死對地球及海洋生態貢獻良多,極具保育價值嗎?翻查資料,美、加、台灣等地,對於觀賞鯨魚都有規管,主要就着鯨魚與船隻之間的距離作硬性規定。反觀香港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訂立至今已二十多年,一直沒有更新,當中只有觀豚守則,建議當海豚在船的正前方100米時應減速或停船,較少在香港出現的鯨魚則沒有相應守則。

西貢鯨魚之死時序

7月13日:在香港盛夏之際,西貢海面出現一條身長約7米的鯨魚,由白沙灣遊艇會的帆船教練發現,他們通報水警與漁護署,並嘗試隱去地點以免有人去打擾鯨魚,但鯨魚的位置還是被發現了,人們紛紛租船出海觀賞鯨魚。有專家估計,闖入西貢海域的鯨魚是因為追逐魚群,游到香港水域覓食。

7月25日:海洋公園展示相片顯示鯨魚背部有螺旋槳造成的傷痕

7月26日:世界自然基金會代理海洋保育主管彭莉恩,在節目中指鯨魚的傷口雖然未有流血,但傷口比幾日前觀察擴大,擔心情況會再惡化,呼籲市民切勿再出海追逐。同日,政府要求水警船在附近海域巡邏,一旦發現有觀光船靠近鯨魚出沒一帶,會勸喻他們離開,以及在西貢碼頭等地勸喻市民及載客船隻負責人不要出海「追鯨」。

7月27日:漁護署指鯨魚背上的傷痕並非近期傷痕,而且情況穩定,故目前毋須進行救治。漁護署會繼續加強派員在鯨魚出沒的海域巡邏,以及西貢公眾碼頭等地方派發單張,勸喻巿民不要出海觀鯨。

7月31日:鯨魚在西貢牛尾洲對開被發現傷重死亡。「海洋生物擱淺行動組」與漁護署決定,開一艘𧄌船,潛水員潛過鯨屍底部,牽繩成網,吊起鯨魚運往萬宜水庫西壩解剖,以求最完整地將鯨魚帶到岸邊。

8月3日:鯨屍解剖工作初步完成,有新傷口由硬物撞擊而成,但是否由船隻造成就有待化驗結構綜合判斷。

8月9日:漁護署在香港海洋公園及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的專家協助下,將鯨魚屍體掩埋在萬宜水庫西壩附近,日後再起回鯨骨作標本之用。

及後,香港城市大學傳染病及公共衛生學系助理教授葛展榮完成三維掃描後發現,鯨魚身體表面的兩個傷口觸及骨骼,令其易受細菌感染、病菌感染,減低存活率。

眾船圍鯨魚 精神壓力大又易受傷

除了港人對布氏鯨充滿好奇,鯨魚對人類亦然,負責觀察鯨魚的「海洋生物擱淺行動組」成員發現,鯨魚改變了覓食習慣,變得更常在多人出現的時間覓食,不過這個變化也可能與颱風有關。

然而,無論鯨魚對人類是否好奇,我們亦應加強保育意識,觀賞鯨魚時保持距離,免生騷擾。由於鯨魚聽覺靈敏,能聽到於幾公里以外的船隻引擎聲,這些引擎聲對牠們來說是噪音,滋擾牠們定位並與同伴溝通。若牠們進入的是陌生海域,又被船舶包圍,會造成重大精神壓力。

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指大多野生鯨魚不適應近岸水域,基本上進入了香港水域,等同生命正在倒數。學會曾經建議漁護署在鯨魚出沒的範圍設立禁船區,但很快被署方拒絕;反觀深圳政府在2021年曾就一條擱淺的布氏鯨設立禁船區,質疑為何香港做不到。

多國設觀鯨距離限制 專家:港宜設鯨魚通報機制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副會長麥希汶說,香港觀豚守則不完全適用於觀鯨,比起海豚,100米的距離對鯨魚來說已十分靠近。海洋公園保育基金保育助理方梓熒指,鯨魚所需的活動空間比我們想像的要多,鯨魚露出水面的背鰭,僅佔身體的二十分之一。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出海遇到鯨豚時,距離300米外便會立即停船,並關掉引擎,用長鏡頭或望遠鏡遠距離觀察,以免阻礙牠們的游動路線,又或是吸引牠們游近船隻,被螺旋槳誤傷。

放眼外地,各國就觀賞鯨魚都訂立了相關法例,主要限制船隻與鯨魚之間的距離,由50米至逾450米不等,部分更限制船隻的行動及數量,以保護海洋生物,反觀香港只有觀豚守則,且沒有法律效力,難以令人遵守。

香港:觀豚守則列明,當海豚在船的正前方100米以內,船隻應減速或停船,以及每次只可有一艘觀豚船在海豚 500 米範圍內觀豚。航速方面,守則指船隻要以緩慢穩定的速度前進或停船,不可突然改變航向,船速不可以超過10浬。在《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下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或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最高可判監1年和罰款10萬元,但未有明確規定甚麼行為構成犯法。

美國:聯邦法例規定觀鯨時間,以及船隻在不同水域與鯨魚有不同距離,例如在夏威夷和阿拉斯加水域距座頭鯨需至少100碼(約91米),在華盛頓州島水域與虎鯨距離至少200碼(約182米),而在美國水域任何地方距離北大西洋露脊鯨需達至少500碼(約455米)。

澳洲:觀賞鯨豚指引,禁止摩托艇和潛水推進器等接近鯨豚300米範圍內,其他船隻則可進入,但不可進入成年鯨魚的100米範圍內,若有鯨魚幼兒,船隻則不可進入其300米範圍內,包括鯨魚航行軌道的前方及後方300米。

加拿大:觀賞及接近時需保持至少100米距離,避免人為干擾。在英屬哥倫比亞省和太平洋的船隻應距離虎鯨至少200米等。

台灣:規定觀鯨船應與鯨魚保持50米以上距離,航向與鯨群平行,若有鯨群中有幼兒,有關距離至少為300米,同時間觀鯨船不可多於3艘。

斯里蘭卡:持觀賞牌船隻航行期間一旦遇見海洋哺乳類須慢慢減速至保持400米距離,更指明與鯨魚僅距離100米時,須立刻關掉引擎,不能再駛近。

「台灣海域賞鯨指南」除說明友善賞鯨「5不1要」:不亂丟垃圾、不追逐包圍、不拆散、不餵食、不觸摸,要保持友善觀賞距離,同時推出「友善賞鯨2.0」認證制度,增標章考核及鯨豚聯合巡護隊機制,並要求賞鯨業者聘用海保署認證的解說員,對遊客宣傳友善賞鯨守則、環保減塑及友善海洋環境等觀念,冀推動鯨豚保育,以平衡觀光和保育發展。

香港海洋公園動物及保育部總館長黃永康建議可參考台灣的通報機制。若台灣有鯨魚,或其他不應該在那裏的生物在近岸區域出現。台灣「邊巡」(類似香港海事處)會馬上通報那個範圍的船隻,提醒他們附近範圍可能有鯨魚出沒,請他們小心、減速,還有要留意如果見到鯨魚就要避開。他建議,香港應設立類似機制,讓外國貨船及內地漁船能多加留意。政府應設發牌機制,日後市民出海賞豚、賞鯨時可選優質船家及學習保育知識。

鯨魚生態價值龐大 如海中大樹

鯨魚帶給我們的價值遠多於觀賞,對於氣候及海洋生態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大鯨魚的一生中,平均能從大氣吸收 33 公噸的二氧化碳,並將這些二氧化碳儲存於體內,就像海中的大樹。牠們的排泄物中的養分能夠幫助浮游植物繁殖,浮游植物除了能處理地球近一半的二氧化碳,也是不少食物鏈底層浮游動物的食物。

當鯨魚死後,牠的軀體會沉入海底,這些從大氣中被吸收的碳,也隨之深藏海底,在不被人為侵擾的情況下,能夠封存數百甚至上千年,有助於減緩全球暖化。由於鯨魚體積相當龐大,在緩緩下沉、分解的過程中,能夠滋養無數海洋生物與微生物,供給養分給海床生態,這過程稱為「鯨落」。

當牠的屍體沉到海底後,其骨骼可以為多達200個物種提供食物和棲息地。

麥希汶說,別看鯨魚體型龐大、強壯,牠們的生命十分脆弱,「其實鯨魚一撞到船隻便會死亡,能帶着傷疤生存下去的純屬僥倖。」

「海洋生物擱淺行動組」成員Compass指,「保育不止是你不出去看這條鯨魚,而是你怎麼在日常生活中改變,這樣才真正對得住(鯨魚)」。單單減少使用塑膠和妥善處理垃圾,便已能大大幫助了大海,降低海洋生物誤食致死的機會。

發現布氏鯨的教練認為,在人類學懂如何尊重鯨魚前,不應觀鯨:「你不會希望有人跑過馬路,然後撞跌你。這就是對待動物應有的態度,也是你希望得到別人對你的態度。」

市民如發現鯨豚傷亡,請盡早撥1823求助。


By Wendy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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