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畜共存:一場野豬捕殺看人類與野生動物關係

一名輔警在11月9日被野豬追咬受傷,其後漁護署在12日宣佈「捕殺野豬令」,不少動保團體發起聯署要求撤回;當局在11月17日於黃竹坑深灣道進行誘捕,最後捕殺7隻野豬。事件引起社會極大迴響,質疑置野豬於死地並非必要。這場悲劇讓我們重新思考人類和大自然、動物的關係,究竟人類要如何與野生動物共存?

「人道毀滅」vs.「濫殺」?

漁護署署長近日接受不同電台、電視訪問時提到,近三至四年,平均每年有8宗野豬襲擊市民的個案,故準備在不同野豬出沒黑點佈下防線,捕捉牠們並「人道毀滅」。

人道毀滅的本意是令動物身患疾病或生存極痛苦的動物,以最小的痛苦程度人為地結束其生命。簡單而言,即是為動物進行安樂死。此前題是要先竭力拯救動物的生命,在情況無可挽救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人道毀滅。但是署方不斷以「人道毀滅」一詞修飾在17日的捕殺野豬行動,嘗試偷換概念,美化獵殺無辜動物的行為。

事實上有不少非致命的方式可以避免人與動物之間的衝突,如:

  1. 改變位置:將動物的居所慢慢改變到遠離民居的地方
  2. 加設圍欄或障礙:避免動物誤闖民居
  3. 完善絕育措施:限制大量繁殖,避免動物數量變得難以控制

遇到野生動物時可以怎麼辦?

香港人愛遠足又愛郊野活動,有不少時間都會接觸到野生動物。除了公共政策外,我們又可以如何應對野生動物呢?


露營時遇到野豬和牛隻、遠足時遇到會搶食的猴子,相信大家都不會陌生。人們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牠們的行為和反應,為避免引起動物因驚恐而作出攻擊,我們要時刻提醒自己不餵食、不打擾,便是對動物最基本的尊重。

在戶外時做到自己垃圾自己帶走;有野生動物於附近經常出沒的民居應妥善處理垃圾,避免動物在覓食時翻找垃圾桶,改變牠們的習性。

放下人類至上的觀念

香港城鄉差距少,本來住在山上的野生動物都很容易走到城市的中心覓食,增加與人接觸的機會;或者本來動物的家園會因為發展而改變,直接影響了動物們們的生態,種種的因素都容易引起人畜衝突

是次漁護署頒佈捕殺野豬令,試圖以保護市民安全作為解釋,背後所滲透的是一種「人類至上」價值觀,漠視動物的生存權利。野生動物不免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活,但試想我們又何嘗不是在影響牠們呢?學會尊重和理解,將人類之間和平共融的相處之道,套用至人與動物的相處之中,這是建立人畜共生的基本之道。

雖然這些都是老生常談,但只要每個人出一分力,自然便做到人與動物和平共處,所有獵殺措施亦是徒然。

By Frances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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